1. 考生入学报到时,须提交已签字确认的国家优师专项师范生定向培养协议书,不提交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2. 国家优师专项师范生录取后,户籍仍保留在原户籍所在地,毕业后可按有关规定迁入定向就业所在地区。
3. 国家优师专项师范生不得转为非优师专项学生,可按程序在优师专项招生专业内申请转专业。
4. 国家优师专项师范生在校学习期间免除学费、免缴住宿费、并补助生活费。
5. 对在规定修业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陕西师范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对符合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6. 国家优师专项毕业生须履行所签订协议书的义务,本科毕业由省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安排至生源省份定向县县域中小学任教,入编入岗,任教服务期不少于6 年。
7. 毕业后未按规定履约的,按照国家优师专项师范生定向培养协议书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答案来源于:2021年陕西师范大学国家优师专项计划招生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