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院根据考试情况,划定各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按录取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对于总成绩相同的考生,优先录取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或中等职业学校毕业考试成绩高的考生。(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采用语文、数学、英语、政治四科考试成绩A、 、C、D分别对应90分、80分、70分、60分,总分(百分制)=各科成绩总和÷科目数,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采用语文、数学、英语、政治四科毕业考试成绩,成绩以考试得分与卷面总分比值记入(≥0.9计90分,≥0.8并<0.9计80分,≥0.7并<0.8计70分,<0.7计60分),总分(百分制)=各科成绩总和÷科目数)
(二)各专业录取按照“志愿优先”的原则,统筹安排。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在所报专业不能录取,其他专业未满情况下,择优调剂录取,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经学院高职单独招生工作领导组审查确认预录取考生名单。
(三)将预录考生名单报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审核、备案。
(四)学院根据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的审核结果,寄发录取通知书。
(五)录取数据由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上报教育部,进入高校招生录取库。
(六)已被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不能再参加山西省2021年普通高考,也不能被其他高校录取。
答案来源于:2021年山西警官职业学院单独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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