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我校依据招生项目计划、要求和运动队的需求等综合因素,分项目划定体育专项考试成绩低录取控制线。
(二)文化成绩低录取控制线为180分。对具备一级运动员技术等级资格的考生,可在文化成绩低录取控制线下降低30分录取;对具备运动健将技术等级资格的考生,可在文化成绩低录取控制线下降低50分录取。
(三)在达到低录取控制线的基础上,根据考生的文化成绩(折合百分制后)和体育专项成绩按3:7的比例进行综合评价计算考生录取综合分。具体公式:综合分=(文化成绩/6)×30%+体育专项成绩×70%。
(四)实行学校志愿优先的录取原则,即综合考虑本校招生项目发展和计划的要求,同时结合招生项目生源情况,依据线上考生填报志愿的梯次顺序,按照综合分由高到低,分项目(不细分小项)、分男女优先录取一志愿考生,若一志愿线上考生生源不足,再录取二志愿考生;同一项目综合分相同者,按体育专项考试成绩择优录取。
(五)就读地点为“自愿选择”的项目,录取的考生可根据本人意愿进行就读地点选择,一旦选定不得变更。
(六)考生若已报名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志愿并被录取,不得放弃录取资格,同时不再参加普通高考及高校高水平运动队的录取。
2021年山西大学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录取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