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换城市: 广东 其它

已解决问题

2021年汕尾市下半年高中(含中职)教师资格认定学历条件

2021年汕尾市下半年高中(含中职)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公告学历条件
技校网 更新时间:2022-05-30 08:36:14 解决时间:2022-04-20 09:39

满意答案

(二)学历条件

1.直接认定对象:

(1)2016年5月31日以前入学(入学时间以毕业证上的入学时间为准),且为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师范毕业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博)士,可直接认定与所学专业、学段相对应教师资格。

(2)参与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2021届教育类研究生、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上的任教学段和任教学科相同的教师资格。具体要求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教资函〔2020〕5号)规定进行。

2.通过教师资格考试人员需提供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申请的“任教学科”与考试合格证明科目一致。

(1)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必须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包括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必须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包括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必须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同时应具有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

答案来源于:2021年汕尾市下半年高中(含中职)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公告

  技校网数据中心 2022-04-20 09:39

类似问题答案

2021年汕尾市下半年高中(含中职)教师资格认定学历条件
(二)学历条件1.直接认定对象:(1)2016年5月31日以前入学(入学时间以毕业证上的入学时间为准),且为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师范毕业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博)士,可直接认定与所学专业、学段相对应教师资格。(2)参与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2021届教育类研究生、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上的任教学段和任教学科相同的教师资格。具体要求(阅读详细内容)
2021年汕尾市下半年高中(含中职)教师资格认定学历证明
(二)学历证明1.学历信息已通过中国教师资格网在线验证的不用提交学历证书原件。学历信息不能通过中国教师资格网在线验证的需提供学历证书原件和学历鉴定证明材料。2.持港澳台地区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申请人,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仅此学历学位认证证明视为有效。持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申请人,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阅读详细内容)
2021年汕尾市下半年高中(含中职)教师资格认定学历信息已通过中国教师资格网在线验证的不用提交学历证书原
1.学历信息已通过中国教师资格网在线验证的不用提交学历证书原件。学历信息不能通过中国教师资格网在线验证的需提供学历证书原件和学历鉴定证明材料。2.持港澳台地区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申请人,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仅此学历学位认证证明视为有效。持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申请人,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阅读详细内容)
2021年汕尾市下半年高中(含中职)教师资格认定思想品德条件
(一)思想品德条件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答案来源于:2021年汕尾市下半年高中(含中职)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公告(阅读详细内容)
2021年汕尾市下半年高中(含中职)教师资格认定认定条件
二、认定条件申请人应符合《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认定条件,且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一)思想品德条件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二)学历条件1.直接认定对象:(1)2016年5月31日以前入学(入学时间以毕业证上的入学时间为准)(阅读详细内容)
2021年汕尾市下半年高中(含中职)教师资格认定身体条件
(三)身体条件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按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粤教继函〔2013〕1号)(下载附件3:体检表(2013年)。答案来源于:2021年汕尾市下半年高中(含中职)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公告(阅读详细内容)
2021年汕尾市下半年高中(含中职)教师资格认定材料审核
四、材料审核现场审核时间:10月20-21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地点:汕尾市市民服务广场(汕尾市城区S241汕尾城乡金融中心大厦北侧约40米)三楼综合窗口。业务咨询电话:3828350。审核时需提供以下材料:(一)身份证明1.汕尾籍人员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或粤省事电子证照),以及本人户口簿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或粤省事电子证照(阅读详细内容)
2021年汕尾市下半年高中(含中职)教师资格认定其他事项
五、其他事项申请认定初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的人员请到户籍所在地县(市、区)教育局办理,其中市城区、红海湾和华侨户籍人员由市城区教育局负责认定。全市各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电话:汕尾市教育局人事科:3390616;市城区教育局人事股:3360503;海丰县教育局人事股:6687612;陆丰市教育局人事股:8931980/8822661;陆河县教育局人事股:56(阅读详细内容)

相关阅读

最新文章
相关学校
招生信息与资讯
技校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