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生在新学年开学第一周内向学校提出申请,并递交《江西省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申请表》和相关证明材料(需提供乡镇政府、村委会或街道办出具的有关证明原件)。
2.班级成立资助评审工作小组(由辅导员任组长、班长、团支书、寝室长为成员)进行民主评议,对申请人资格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在全班公布后上报各系。
3.各系成立资助评审工作领导小组(由系主任/书记任组长、分管学生工作的党总支副书记、团总支书记、辅导员代表、学生代表为成员)对申请人的资格进行复核,确定本系助学金对象,汇总上报学生工作处资助管理中心。
4.学生工作处资助管理中心在各系申报基础上将名单提交校资助评审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评定,对不符合条件或材料不齐的,将取消资格,将初审结果在学校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内容包括资助学生名单、年级、举报投诉电话等。
5.经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将拟资助学生名单一式三份报市教育局、财政局、代发银行,并在全国中等职业学校信息管理系统上提交相关信息。
6.学校为每位受助学生分别办理中职资助银行储蓄卡,并通过签名领卡发放的方式确保每位学生领到银行卡。待财政资金到位后,学校提交发放名单给银行,财政部门通过代发银行直接将助学金发放到受助学生银行卡中,学生须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到银行柜台激活后方能使用。
7.在本校建立资助学生档案。分学期建立学生中职资助申请材料档案;将有学生本人签字的助学金发放凭证分学期登记造册,保存3年备查;同时,将公示名单照片现场拍照并保存3年备查。
2021年上饶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中职阶段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