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成立以学院领导为组长的分类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2021年分类考试招生录取工作,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处理日常具体工作。
2.成立以学院党委纪检部门的院领导为组长的纪检监察小组,负责监督招生录取的各项工作和处理各类招生投诉。招生投诉电话:0592-3668022
3.录取规则:
(1)我院2021年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专业均实行“分数优先,遵循专业顺序”的录取规则,常规志愿和征求志愿原则上均按招生计划数的100%实行专业志愿平行投档。考生可享受当年普通高考录取照顾政策。
普通高中类考生录取时依据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以下简称“学考”)成绩及职业适应性成绩,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及学考通用技术实践操作和综合素质评价中的“社会实践”情况(体现学生实践能力和社会适应能力等)择优录取。
中职毕业生录取实施“两依据一参考”的招生办法,即依据中等职业学校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职业技能测试成绩,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
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总成绩相同的考生,先按符合录取照顾政策同等优先进行排序,普通高中类考生再按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科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进行排序确定考生位次;中职学校类考生再按专业基础知识、职业技能测试、公共基础知识科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进行排序确定考生位次;若仍同分,则认可录取系统的投档结果。若因同分造成同一院校专业投档人数超过计划数,超过部分一并录取。
2021届普通高中类考生和中等职业学校的综合素质评价作为录取的参考,技工学校考生、往届毕业生或同等学力人员不作要求。
(2)第一阶段(常规志愿)录取后仍有专业未完生计划的,则按照省教育考试院制定的相关政策进行后续征求志愿录取。
(3)各专业招生男、女比例不限。
(4)音乐表演专业包含声乐、钢琴、古筝、打击乐等方向,现代流行音乐专业包含声乐(流行)、吉他、电贝司、架子鼓、键盘等方向。
(5)学院纪检部门全过程监督考生录取及审核过程,其结果报学院分类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认。
4.录取工作严格按照福建省教育厅有关招生录取工作的文件精神执行。
2021年厦门演艺职业学院高职院校分类招生录取组织机构及录取规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