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按学生年龄安置年级,起始一年级须年满6周岁(即2015年
08月31日前出生)。若提供缓学证明手续,按实际情况安置。
2.符合招收条件在普通小学毕业的学生,由同安区教育局统一投档入同安特校,安置在七年级。
3.不具备在校学习生活的基本自理能力,且家长无法提供在校陪读的学生,入本校学籍后,经教育局审批后,实行送教上门教育。4.义务教育阶段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区外户籍生入学办法,参照厦门市同安区教育局关于印发《厦门市同安区2021年秋季小学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符合条件者,由同安区教育局协调安排入同安区特殊教育学校就读。
答案来源于:2021年厦门市同安区特殊教育学校秋季招生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