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义务教育阶段招收对象条件
1.招生对象具有同安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6-15周岁;
2.持有智力或自闭症类残疾证,残疾等级为一级、二级或三级;
3.具备在校学习生活的基本生活自理能力,不能生活自理者,需要家长一对一全程陪读。
(二)义务教育阶段拟招生班级、人数
1.一年级:开设1个班,招收8—12人。
2.二至九年级:未定,按实际符合条件的人数。
(三)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安置办法
1.按学生年龄安置年级,起始一年级须年满6周岁(即2015年
08月31日前出生)。若提供缓学证明手续,按实际情况安置。
2.符合招收条件在普通小学毕业的学生,由同安区教育局统一投档入同安特校,安置在七年级。
3.不具备在校学习生活的基本自理能力,且家长无法提供在校陪读的学生,入本校学籍后,经教育局审批后,实行送教上门教育。4.义务教育阶段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区外户籍生入学办法,参照厦门市同安区教育局关于印发《厦门市同安区2021年秋季小学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符合条件者,由同安区教育局协调安排入同安区特殊教育学校就读。
(四)义务教育阶段报名时间
2021年07月11日—2020年07月12日
(五)义务教育阶段报名办法
1.由家长带孩子到学校报名,填写报名登记表。
2.报名时提供以下材料:
(1)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残疾证原件及复印件
(3)医学检测材料
(4)监护人信息(身份证)及联系信息
(5)儿童预防接种证
(6)入学体检表(入学前完成)
答案来源于:2021年厦门市同安区特殊教育学校秋季招生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