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职分类招考招生录取工作严格按照福建省教育厅颁布的有关高校招生政策和实施细则,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我校认真录取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参加体检、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并符合调档要求的考生。同时正确处理好考生成绩和志愿的关系,认真负责地对待各志愿(包括常规志愿及征求志愿)的考生。
常规志愿录取后仍有专业未完生计划的,则进行征求志愿。对征求志愿进档考生参照常规志愿录取规则执行。
面向高中生招生录取规则:
执行按专业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考生可享受当年普通高考录取照顾政策,考生成绩按投档分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投档分相同时,先同等优先、再按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等科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进行排序确定考生位次。
面向中职类招生录取规则:
高职分类招考实施“两依据一参考”的招生录取办法,即依据中等职业学校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职业技能测试成绩,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总成绩相同的考生,先按符合录取照顾政策同等优先进行排序,中职学校类考生再按专业基础知识、职业技能测试、公共基础知识科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进行排序确定考生位次。若仍同分,则认可录取系统的投档结果。若因同分造成同一院校专业投档人数超过计划数,超过部分一并录取。
2021届普通高中类考生和中等职业学校的综合素质评价作为录取的参考,技工学校考生、往届毕业生或同等学力人员不作要求。
答案来源于:2021年厦门南洋职业学院高职分类招考招生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