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校为正常学制年限内的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提供住宿,由学生提出申请,住宿费用自理。
被录取为非全日制的硕士研究生和全日制定向就业类别的硕士研究生(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校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新生除外)不安排住宿。
2.被录取在航空航天学院、海洋与地球学院、环境与生态学院、海洋与海岸带发展研究院、信息学院(国家示范性软件学院)、能源学院、电子科学与技术学院(国家示范性微电子学院)、生命科学学院、医学院、公共卫生学院、药学院、海外教育学院的硕士研究生,以及化学化工学院(醇醚酯化工清洁生产国家工程实验室、电化学技术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的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萨本栋微米纳米科学技术研究院的部分硕士研究生和嘉庚创新实验室的硕士研究生入住翔安校区。其他学院(研究院)的硕士研究生入住思明校区。
我校将根据学校发展和校区规划等因素,综合确定其他学院(研究院)相关学科的硕士研究生入住相应校区。各校区的教学实验设施、师资、全校性选修课等教学资源共享。
3.硕士研究生住宿为2-6人/间,住宿费800-1600元/人?学年(终以物价部门核准的标准为准)。学生宿舍一般配有卫生间、网络、空调、热水器、保险柜。宿舍园区提供自助洗衣机服务和免费开水供应,设施齐全,管理规范。具体住宿安排在录取后另行通知。
4.直博生住宿以及费用请参阅当年度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答案来源于:2021年厦门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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