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月26日前,确定入围我校考核的考生名单并公示入围标准。
2.对于达到我校第一类报考条件的考生,依据高考成绩,以我校在相关省份强基计划分专业招生计划数的6倍以内,按照专业优先的原则确定入围考生名单以及考核专业,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考生高考成绩相同时,非高考综合改革省份按以下顺序进行排序比较:理科按高考数学成绩、高考理科综合成绩、高考语文成绩、高考英语成绩排序比较;文科按高考语文成绩、文科综合成绩、高考数学成绩、高考英语成绩排序比较。对于高考综合改革省份按以下顺序进行排序比较:第1位序,比较高考语文成绩加高考数学成绩两门合计成绩高低,高者优先;第2位序,比较高考语文成绩和高考数学成绩中高分科目成绩的高低,高者优先;第3位序,比较高考外语成绩高低,高者优先;第4位序,比较选考科目中高单科成绩高低,高者优先;第5位序,比较选考科目中次高科成绩高低,高者优先。
对于达到我校第二类报考条件的考生,入围考核专业为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
答案来源于:2021年厦门大学强基计划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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