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护士条例》《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14版)》(国卫医发〔2014〕11号)和《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办法》(卫生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74号)等相关规定,报考相应类别执业医师资格考试的本科学历条件为五年及以上学制且符合相关要求的医学专业毕业;报考护士执业资格考试的学历条件为在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完成国务院教育主管部门和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普通全日制3年以上的护理、助产专业课程学习,包括在教学、综合医院完成8个月以上护理临床实习。预防医学第二学士学位专业学制为二年,其专业毕业生不能以该学历报考医师资格考试、护士资格考试。
2.我校本科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学校纪检监察部门投诉电话:0592-2180299。
3.厦门大学未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代理第二学士学位招生事宜和举办辅导班。
4.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本章程公布后,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
答案来源于:2021年厦门大学第二学士学位教育招生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