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独招生
高职单招是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的简称,是指经批准的高等学校在当年参加普通高考报名的考生范围内,自主进行命题、自行组织考试、自主确定录取标准和录取名单的一种普通高考招生形式,根据河北教育考试院高职单招考试工作安排,我院具体单招考试录取办法如下:1、考试时间:考生于2021年4月10日至4月11日到各牵头院校指定考点参加考试,具体考试时间以各考试类牵头院校公布的联考实施方案为准。2、填报志愿:2021年4月16日9时至18日17时,考生登录河北省高职单招服务平台填报一志愿,填报石家庄城市经济职业学院。4月22日14时至23日12时,一志愿未录取的考生登录河北省高职单招服务平台填报二志愿,填报石家庄城市经济职业学院二志愿征集志愿。3、录取规则:1)有语文、数学学考成绩的考生须选择使用折算后的学考成绩代替文化素质成绩;没有语文、数学学考成绩的考生须选择参加牵头院校组织的文化考试,如未参加,则文化考试成绩为零;语文、数学学考成绩不全的考生任选其一,如选择使用学考成绩录取,则所缺科目成绩为零。2)我院按总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总成绩相同考生,依次比较文化素质总成绩、职业技能考试总成绩、专业基础考试、语文、数学成绩进行排序、录取,成绩分数高者优先录取。3)我院对符合技能拔尖人才的考生,按照省教育厅有关政策执行,有免试意向的考生须于2021年3月15日-20日,向学院招生办提出申请,并于3月20日前把本人的相关证件原件邮寄到学院招办。免试入学资格执行免试录取公示制度。4、录取结果:2021年4月25日录取结束后,招生院校公布录取考生名单,向考生发放由校长签发的《录取通知书》。5、毕业待遇:学生学业期满、符合毕业条件的,颁发石家庄城市经济职业学院具印、经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学历证书”
答案来源于:2021年石家庄城市经济职业学院单招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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