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招生简章在执行过程中,若上级主管部门政策调整,将按新政策执行。
2、招生简章由中国地质大学(武汉)远程与学院报经上级主管部门备案后发布,由远程与学院统一印制。各校外学习中心向社会进行招生宣传必须以本招生简 章为准。
3、各校外学习中心不得就学制、招生对象、学籍管理、学历证书与学位证书等政策另作解释,不得增加与学校招生无关的其它宣传内容,在招生宣传之前必须将本招生 简章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4、各校外学习中心不得跨省、直辖市、自治区开展招生宣传和生源组织活动,不得委托中介招生,校外学习中心必须严格遵守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的规定,如有违规招生行为,学 校将依据双方协议,做出相应处理,并取消违规所招学生的学籍。
5、本招生简章由中国地质大学(武汉)远程与学院负责解释。
招生咨询电话:03118-5200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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