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普通类、艺术类进档考生的录取采用“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录取原则,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
对于进档考生,按投档分从高分到低分对考生所填招生专业志愿进行录取,先看其第一志愿,若第一志愿未满则录取在第一志愿,若已满则看下一个志愿,直到处理完该生所有志愿。当考生填报的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则进行专业调剂: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者,则按退档处理。服从专业志愿调剂的考生,需在有专业志愿考生专业投档后,再进行专业调剂。
2.录取同分比较办法
(1)江苏省普通类考生按投档分从高到低排序。当投档分相同时,依次按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
(2)江苏省艺术类统考考生,遵循江苏省有关艺术类的投档分构成办法录取。进档考生投档分相同时,依次按高考文化分、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
(3)非江苏省普通类考生,按投档分从高到低排序。当投档分相同时,依次按语文数学两科之和、外语单科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
(4)非江苏省艺术类(美术类、表演专业)统考考生,采用相应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艺术类统考的规则录取(美术类遵循相应省份投档分构成办法,表演专业投档分为专业分)。投档分相同时,依次按高考文化分、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
答案来源于:2021年三江学院普通本科招生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