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文化考试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不低于180分,体育专业成绩录取控制线不低于40分。在此基础上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综合确定本校文化成绩和体育专业成绩的录取规则,分项目依据考生填报的志愿顺序择优录取。
2.对持有一级运动员等级称号证书的考生,可在院校文化考试成绩低录取控制线下降低30分录取;对持有运动健将技术等级称号证书的考生,可在院校文化考试成绩低录取控制线下降低50分录取。
3.在达到院校文化和专业成绩低录取控制线基础上,根据考生的文化成绩(折合百分制后)和体育专项成绩3∶7的比例进行综合评价,计算考生录取综合分。具体公式:综合分=(文化成绩/6)×30%+体育专项成绩×70%。
4.根据本校生源情况和专业需求制定分项目招生计划。学校依据上线考生填报的志愿梯次顺序,按照综合分由高到低(在综合分相同的情况下,以体育专项成绩排名高者列前)分项目择优录取。招生项目之间的录取分数不进行横向比较。
5.第一志愿录取工作中未完生计划的项目,可录取第二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若第二志愿之后仍有个别项目未完成录取,则学校可以对剩余项目计划调剂使用。
6.运动训练专业学生入学后不得转入其他专业学习。
7.考生若已报名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志愿并被录取,不得放弃录取资格,同时不再参加普通高考及高校高水平运动队的录取。
答案来源于:2021年石河子大学运动训练专业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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