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要求:
具备一定的音乐实践能力,有良好的音准、节奏感及音乐记忆力,较好掌握乐理基本知识,具备基本教育素养及良好的沟通力。
考试内容:
▲远程初试
1.音乐教育素质测评Ⅰ(报名须选择“声乐”或“钢琴”为主项)
(1)声乐:自选歌曲一首(限美声、民声唱法)。
(2)钢琴:自选练习曲一首。
注:①声乐演唱曲目须为独唱作品,背谱演唱,清唱形式,时长不超过5分钟。
②中外歌剧咏叹调须按原调演唱,艺术歌曲可按声部移调演唱。
③演唱开始前须自报曲目名称及该曲目的调号,可在具有固定音高的乐器上演奏出所选曲目的第一个音以确定其音高。
④钢琴演奏曲目须为独奏作品,背谱演奏,时长不超过6分钟。拍摄要求:参照声乐演唱、钢琴演奏招考方向的拍摄要求。
2.音乐教育素质测评Ⅱ(四选二)
(1)钢琴弹唱:自弹自唱自选曲目一首,背谱弹唱,时长不超过5分钟。
(2)第二乐器演奏:乐曲一首,所选曲目须为独奏作品,背谱演奏,时长不超过6分钟。
(3)舞蹈:自选舞蹈表演片段,时长不超过6分钟。
(4)即兴弹奏:给指定旋律及曲目配伴奏,范围为一个升降号以内的大小调。拍摄要求:
①钢琴弹唱、即兴弹奏:横屏侧面拍摄,录制过程中须确保考生的手部、脸部和键盘清晰可见。
②舞蹈:横屏正面全身拍摄,录制中考生可选用音乐伴奏,但须确保考生的身体和脸部清晰可见。
③第二乐器演奏:参照现代器乐演奏、打击乐演奏、管弦乐器演奏、中国乐器演奏招考方向的拍摄要求。
▲到校复试
1.音乐教育素质测评Ⅲ
(1)声乐:自选作品一首(限美声、民声唱法)。
(2)钢琴:自选作品一首。
(3)视奏:现场抽考钢琴视奏作品一首。
(4)口试:以现场抽选的教育或音乐类相关命题作即兴演讲,并回答相关问题。注:①复试曲目不得与初试曲目重复。
②声乐演唱曲目须为独唱作品,须背谱、带伴奏演唱。
③声乐演唱不得自带伴奏人员,须自备伴奏谱(五线谱)。
④中外歌剧咏叹调须按原调演唱,艺术歌曲可按声部移调演唱。
⑤钢琴演奏曲目须为独奏作品,须背谱演奏。
2.乐理(考试时间90分钟)
考试要求详见“乐理(专业基础科目)考纲”。
3.视唱练耳(其中“听写”考试时间45分钟)
考试要求详见“视唱练耳(专业基础科目)考纲”。
答案来源于:2021年上海音乐学院本科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2021年上海音乐学院本科艺术类音乐教育素质测评Ⅱ(四选二)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