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初审:学校教务处对报名考生的两项成绩信息(毕业成绩单上的“平均绩点”和“平均分”)、毕业与学位信息进行审核。审核结果分为通过、不通过。审核结果预计于2021 年6 月27 日在上海戏剧学院本科招生网(zs.***.cn)公布。
2. 面试:初审通过的考生须参加所报专业面试,面试时间:7 月1日(具体考试安排后期公布)。
3. 录取办法:
1) 终成绩(满分200 分)=考生“平均绩点”(100 分制)+“面试成绩”(100 分制);
2) 面试成绩<60 分不予录取;
3) 根据终成绩的计算结果从高到低排名,各专业根据排名依次录取,录取名单报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如遇终成绩相同且同分人数大于剩余计划数的,则依次、逐项比较平均绩点(100 分制)、面试成绩(100 分制),择优录取。
答案来源于:2021年上海戏剧学院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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