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终成绩(满分200 分)=考生“平均绩点”(100 分制)+“面试成绩”(100 分制);
2) 面试成绩<60 分不予录取;
3) 根据终成绩的计算结果从高到低排名,各专业根据排名依次录取,录取名单报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如遇终成绩相同且同分人数大于剩余计划数的,则依次、逐项比较平均绩点(100 分制)、面试成绩(100 分制),择优录取。
答案来源于:2021年上海戏剧学院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