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资格核查:高校专项计划考生户籍、学籍资格等基本条件审核由各省(区、市)负责组织,学校根据考生报名材料对学籍、户籍、高考报名等资格等进行核查。凡不符合高校专项计划实施要求的考生,取消进入后续选拔程序的资格。
2. 材料初审:学校组织专家对通过资格核查并按要求提交的有效报名材料进行初审,对考生的理想信念、思想品德、学业成绩、综合素质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价,确定初审合格名单,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于2021年5月底前在学校招生网和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
3. 制定计划:学校根据各省(区、市)考生报名并通过初审情况、专业志愿填报情况、往年录取情况以及生源质量等因素,制定分省招生计划并报送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考生在高考填报高校专项计划专业志愿时,以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招生专业计划为准。
4. 录取要求:
(1) 通过初审且公示无异议的考生参加高考,根据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安排、要求以及公布的高校专项分省分专业计划,填报高校专项计划相应批次高考志愿。未按照要求填报高校专项计划志愿的考生,将不再享有学校高校专项计划录取资格。
(2) 学校按照公布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依据考生高考成绩(含全国性政策加分)择优录取。录取考生高考成绩须达到以下要求:高考综合改革省份及内蒙古自治区考生须达到该省确定的高校专项计划低录取控制线线上30分(高考总分非750分制省份按比例折算);其他省份考生须达到学校在该省同科类模拟投档线线下40分且不低于同科类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合并本科批次省份,按该省确定的高校专项计划低录取控制线执行)。模拟投档线由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按照该省第一批本科招生所有高校终确定的投档比例测算生成;只有提前批招生计划的省份,学校参考该省提前批录取线。
(3) 学校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对进档考生进行专业分配,考生均须服从专业志愿调剂。
(4) 考生须符合报考专业的选考科目或科类要求。
(5) 考生报考学校外语类专业均须参加各省级招生机构组织的高考外语口试且成绩合格(未组织口试的省份除外),广西考生高考外语口试须达到A等级。
(6) 考生体检结论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对专业的相关要求。
(7) 如生源不足,本计划不再征求志愿或降分录取。高校专项计划录取名单于8月下旬在学校招生网和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
答案来源于:2021年上海外国语大学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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