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核查要求
符合本通知报名条件的学生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由初中学校和各区招生考试机构(以下简称“区招考机构”)进行核查、留档。本市各级招考机构必要时可要求学生(或其家长)通过“随申办市民云”APP当场出示相关证件的电子证照进行身份扫码核验。
学生关键信息采集来源要求:中国大陆居民以户口本信息为准;港澳台居民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港澳居民居住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信息为准;外籍学生以有效签证护照信息为准。
2.核查时间
本市应届初三学生报名材料核对时间为2020年11月18日-12月11日。核对信息后,学生信息如需修改的,关键信息须在“基础教育学生学籍信息系统”中进行修改后对接到中招报名库,其余信息可在中招报名库中进行修改。
其他符合条件的学生报名材料在网上报名成功后进行核对,其中往届初中毕业生、结业生需提供初中毕业、结业证书等材料,外省市应届初三学生需提供初中就读情况等材料。学生初中学籍信息以全国学籍信息系统查验结果为准。
3.残疾学生评估要求
2021年3月7日前,各区向市特殊教育评估中心提交申请本市高中阶段特殊教育学校招生的应届初三残疾学生名单和材料,评估结果于2021年4月8日前反馈各区招考机构。
答案来源于:2021年上海市中等学校高中阶段招生报名工作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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