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名对象
高中阶段学校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力者(含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高素质农民等),且符合《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1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20〕44号,以下简称《通知》)相关规定,具体范围按照市教育考试院印发的《上海市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工作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执行。
《通知》规定的不可参加本市高考报名者、本年度从各类全日制普通高校(含高职高专院校)退学者,以及今年已被全日制普通高校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本次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
(二)报名时间和安排
报名时间为2021年9月5日(星期日)至9月7日(星期二),具体报名安排根据《实施办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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