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点院校的收费标准按《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沪府发〔2017〕94号)《上海市物价局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调整本市普通高校学费标准的通知》(沪价行〔2000〕120号)《上海市物价局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本市高校收费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沪教委财〔2007〕38号)《上海市发展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定价目录的通知》(沪发改规范〔2018〕6号)《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物价局上海市财政局关于调整本市松江大学园区公办高校学生公寓住宿费标准的通知》(沪教委财〔2012〕118号)等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2021年上海市部分普通高校专科层次实行依法自主招生改革试点方案艺体类专业:考试录取办法同上,录取时统一入学测试成绩和职业技能测试成绩的分值比例由试点院校自主确定,并在招生章程中公布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