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条件、报名时间等要求按照已公布的《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1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20〕44号)和《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2021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实施办法〉的通知》(沪教考院高招〔2020〕25号)规定执行。符合条件的考生,若前期未参加集中报名,可于2021年3月8日在区招考机构或学籍所在学校进行补报名(具体可咨询各区招考机构或学校)。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凡已具备高等院校非全日制学籍的在读学生,须在2021年4月16日前自行办理完原学籍退学手续,否则不予注册全日制学籍。
2021年上海市部分普通高校专科层次实行依法自主招生改革试点方案艺体类专业:考试录取办法同上,录取时统一入学测试成绩和职业技能测试成绩的分值比例由试点院校自主确定,并在招生章程中公布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