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齐全的高中应届毕业生,采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与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相结合的办法录取。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7 门科目)以市教育考试院组织的考试成绩为准。折算办法: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合格折合成100 分,不合格折
合成50分。
专业录取:凡报考我校的考生,按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折算分之和+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的总分,按专业志愿优先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同分,依次比较职业适应性测试中的文化基础、职业与心智、专业基础成绩,并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征求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录取规则与非征求志愿相同。
凡有缺考科目者,一律不予以录取。
(二)对中等职业教育的公共基础课程语文、数学、英语3 门科目合格性考试成绩齐全的中等职业学校(含中专、职校和技校)应届毕业生,采用文化素质测试成绩与职业技能测试成绩相结合的办法录取。
文化素质测试使用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业水平公共基础课语文、数学、英语3 门科目的合格性考试成绩,每门满分50 分,共计150 分,每门科目的合格考生进行资格审核并组织相关综合考核。
(六)退役士兵考生的考试录取办法,按照市教委、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制定的文件(另发)规定执行。
2021年上海农林职业技术学院专科层次依法自主录取规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