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齐全的高中应届毕业生,采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与校测科目成绩相结合的办法录取。
1.空中乘务、旅游英语、酒店管理(中外合作)专业
(1)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命科学、信息科技等7门科目),以市教育考试院组织的考试成绩为准。折算办法:合格=100分/门,不合格=50分/门。7门科目满分700分。
(2)校测科目
校测科目1:职业适应性测试,考核内容包括文化基础(150分)、职业与心智(90分)、专业通识基础(60分),考试时间100分钟,满分300分。
校测科目2:英语综合能力测试,考核内容包括听力(30分)、语法与词汇(20分)、阅读理解(30分)、写作(20分),考试时间100分钟,满分100分。
(3)合成总分
合成总分=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折算分之和+校测科目总分(校测科目总分=校测科目1×0.5+校测科目2×1.5)
(4)录取原则
①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校测科目1和校测科目2考试,同时分别达到两科的低资格线(校测科目1为120分,校测科目2为50分)后,可具备录取资格。
②上线考生按志愿优先的原则,依总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如遇同分,依次比较校测科目2成绩、校测科目1成绩以及校测科目1中的文化基础、职业与心智、专业通识基础3个模块成绩,按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征求志愿录取规则同上。
2.其他专业
(1)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命科学、信息科技等7门科目),以市教育考试院组织的考试成绩为准。折算办法:合格=100分/门,不合格=50分/门。7门科目满分700分。
(2)职业适应性测试:考核内容包括文化基础(150分)、职业与心智(90分)、专业通识基础(60分),考试时间100分钟,满分300分,我校低资格线为120分。
(3)合成总分
合成总分=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折算分之和+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
(4)录取原则
①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达到120分及以上的考生,可具备录取资格。
②录取时,上线考生按志愿优先的原则,按合成总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如遇同分,比较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若再同分,依次比较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中的文化基础、职业与心智、专业通识基础3个模块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信息择优录取。征求志愿录取规则同上。
(二)对中等职业教育的公共基础课程语文、数学、英语3门科目合格性考试成绩齐全的中等职业学校(含中专、职校和技校)的应届毕业生,采用文化素质测试成绩与校测科目成绩相结合的办法录取;可参考考生的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成绩、专业技能学习成果记录等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并将综合素质评价信息作为重要参考,按招生计划择优录取。
1.文化素质测试使用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业水平公共基础课语文、数学、英语3门科目的合格性考试成绩,每门满分50分,共计150分,以市教育考试院组织的考试成绩为准,其中“合格”计50分,“不合格”但参加学校组织的补考(补考成绩提供时间为2021年3月5日之前)“合格”计45分,“不合格”且参加学校组织的补考仍“不合格”或未参加补考计25分。
2.校测科目
校测科目1:职业技能测试,即素质技能测试,考核内容包括法律道德、时事政治、心智礼仪、生涯规划、团队管理、信息科技,满分100分,考试时间60分钟。
校测科目2:英语综合能力测试,考核内容包括听力(30分)、语法与词汇(20分)、阅读理解(30分)、写作(20分),考试时间100分钟,满分100分。
3.空中乘务专业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校测科目1和校测科目2考试;其他专业考生只须参加我校组织的校测科目1考试。
4.合成总分
(1)空中乘务专业考生:录取总分=3门学业水平合格考成绩+校测科目总分。(校测科目总分=校测科目1×0.5+校测科目2×1.5)。
(2)其他专业考生:录取总分=3门学业水平合格考成绩+校测科目1成绩。
5.录取原则
(1)报考空中乘务考生须达到我校组织的校测科目低资格线,(校测科目1为40分,校测科目2为40分)后,可具备录取资格。
(2)报考其他专业的考生,成绩达到40分及以上后,可具备录取资格。
(3)录取时,上线考生按志愿优先原则,依合成总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空中乘务专业考生如遇同分,依次比较校测科目2成绩、校测科目1成绩、校测科目1中的信息科技、法律道德、时事政治、心智礼仪、团队管理、生涯规划6个模块成绩,按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其他专业考生如遇同分,则依次比较职业技能测试中的信息科技、法律道德、时事政治、心智礼仪、团队管理、生涯规划6个模块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信息,按招生计划择优录取。征求志愿录取规则同上。
(三)本市内地新疆、西藏中职班应届毕业生(名单由市教委锁定),该类考生将按照与中等职业教育的公共基础课程语文、数学、英语3门科目合格性考试成绩不全的中等职业学校(含中专、职校和技校)应届毕业生相同的方式选拔,计划单列,单独录取。
(四)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高校保送录取世界技能大赛获奖选手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3号),符合保送资格的中职生按照保送程序可获得我校相同或相近专业的保送资格。
2021年上海旅游高等专科学校上海市普通高等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计划及说明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