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试、录取工作在上海市教委的领导下,由上海市教育考试院组织实施。实行“学校负责,市考试院监督”的原则实施录取工作。
2.对于参加并达到上海市高校招生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我校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根据招生计划数和上线人数,按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专业录取时,我校根据公布的专业计划数按照志愿优先原则,按总分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择优录取。
3.总分相同时,专升本层次依次按照英语、高等数学(二)、政治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高起本层次依次按照英语、数学、语文、综合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高起专层次依次按照英语、数学、语文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4.各专业原则上执行教育部核准的招生计划,录取时将根据各专业实际上线人数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作适当调整。
5.当上线人数超过该专业招生计划数或录取人数不能达到开班要求(原则上不足20人),上线考生将调剂至其他专业或其他学习站点。如考生不同意调剂,学校将按退档处理。
6.当上线人数超过学习站点招生计划数,上线考生将调剂至其他学习站点。如考生不同意调剂,学校将按退档处理。
答案来源于:2021年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招生简章
2021年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录取原则与录取方式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