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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上海建桥学院第二学士学位录取办法

2021年上海建桥学院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录取办法
技校网 更新时间:2021-07-17 16:54:00 解决时间:2021-04-17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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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录取办法

1.学校将认真贯彻教育部有关招生规定,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原则,依据考生面试成绩,由高到底排序,择优录取。

2.拟录取名单将于我校招生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3.报到时学生需交验第一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录取通知书及身份证,未获取第一学士学位者将取消入学资格。

4.新生入学后,因同时具有其他本科或研究生在读学籍以及其他原因而无法在学信网注册学校学籍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5.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学籍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学籍。情节恶劣的,报请有关部门查究。

答案来源于:2021年上海建桥学院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

  技校网数据中心 2021-04-17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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