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名称 |
上海 |
江苏 |
浙江 |
湖南 |
山西 |
音乐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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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3 |
2 |
2 |
(1)填报高考志愿时,统考专业和校考专业之间不得兼报。若未按规定填报(有兼报情况出现时),有效志愿为第一志愿以及与第一志愿相同类(统考或校考)的专业志愿,其他志愿为无效志愿,调剂时仅在第一志愿相同类(统考或校考)的专业志愿中进行调剂;
(2)对于艺术类招生文理科分开投档的省份,只招文科;对于第一批、第二批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选考科目要求不限;对于第三批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首选考试科目须选历史;其他省份文理兼招;
(3)招生计划终以各省份公布的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目录为准。
2.录取原则
按志愿优先(顺序志愿)原则录取:音乐学专业
投档至上海大学的考生:
(1)专业统考成绩须达到生源省份相应专业统考本科合格线(没有本科合格线的省份须达到统考合格线;对应省级统考科类情况详见附件1《上海大学音乐学院2021年艺术类本科专业对应各省统考科类对照表》);
(2)高考文化成绩须达到生源省份艺术类本科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
(3)外语单科成绩不低于55分(满分150分);
(4)按合成分从高到低排序(文理兼招省份,文理考生共同排序),择优录取。如合成分相同,按高考文化成绩录取,如文化课成绩相同,依次比较外语、语文、数学成绩。
合成分=30×(专业统考成绩÷专业统考成绩满分)+70×(高考文化成绩÷高考文化成绩满分)
答案来源于:2021年上海大学音乐学院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简章
2021年上海大学音乐学院艺术类本科统考专业1.招生专业及计划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