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专业(类) |
招生科类 |
专业限制 |
备注 |
电气类
(代表“理学工学I 类”) |
理科 |
不招色盲 |
类内所含专业: 理论与应用力学、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应用物理学、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微电子科学与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机械电子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智能制造工程、测控技术与仪器、工业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自动化、通信工程、电子信息工程、生物医学工程、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智能科学与技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土木工程、数字媒体技术、建筑学、城乡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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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网络空间安全、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人工智能、新能源材料与器件、机器人工程等共29 个专业; 第一学年末进行类内专业分流(见注2)。 |
注:1.浙江、山东省选考科目要求“必考物理”;河北、辽宁、江苏、福建、湖北、湖南、重庆、广东省首选科目要求为“物理”。
2. 第一学年末进行类内专业分流。专业分流时,原则上按照分流综合成绩(分流综合成绩由高考成绩、大一学习成绩以及个人综合表现组成)从高到低排序,按平行志愿原则分流到专业。
3. 类内所含专业如有调整,以各省(区、市)公布的2021 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目录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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