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外语类保送生须录取至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且入学后不得转至非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
2.学校将严格按照国家招生政策规定和学籍管理规定,认真开展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如发现弄虚作假等违规情况,一律取消录取资格、不予学籍电子注册,并报告上级部门。
3.本简章发布后,教育部保送生招生政策若有调整,学校将按照教育部调整后的政策作相应调整。若因疫情等不可抗拒因素影响,学校将根据上级主管部门要求,作相应调整并在我校招生信息网公布。
4.本简章解释权属上海对外经贸大学招生办公室。
招生咨询电话:021-67703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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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8日-2月24日为我校寒假期间)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
招生办公室
2021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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