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作为录取依据的总分由统一文化考试成绩、职业技能测试成绩组成,其中统一文化考试成绩满分300分,职业技能测试满分200分。
二、在市统一划定的三门文化课成绩低录取控制线上,职业技能测试的单科成绩须达到单科满分的60%及以上,依据总分高低,按招生计划择优录取。
三、同分规则:按数学、电工基础、外语、语文分值高低顺次决定排序。
四、我校仅在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且参加我校职业技能测试的考生中选拔录取,建议有测控技术与仪器相关专业基础的考生报考。
十三、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
每生每学年高不超过5000元。[沪价行(2000)120号]
住宿费标准
每生每学年高不超过1200元。[沪价费(2003)56号]、[沪财预(2003)93号]、[沪教委财(2012)118号]
十四、资助政策
我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同时,学校还设立了奖学金、助学金及一大批电力相关企业、社会团体、个人等各级各类资助。
我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十五、监督机制及举报电话
我校三校生招生全程接受本校纪委监察处监督。
举报电话:021-61655040
十六、网址及联系电话
学校官网:http://www.***.cn/
招生办官网: http://zs.***.cn/
咨询电话:021-61655105
十七、其他须知
1.我校三校生招生相关事项的通知,均通过我校本科招生网站发布,不再另行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
2.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上海市教委相关文件执行。
答案来源于:2021年上海电力大学“三校生”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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