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我校根据运动队项目设置和运动队团队结构需要,按照考生参加全国统测的成绩,依据招生计划择优录取,并按教育部和上海市有关规定公示。若某项报考生源不足,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各项目招生类别和人数。
(二)获得优惠政策并通过公示的考生,文化课考试成绩或统一高考成绩达到要求者,按招生计划择优录取,具体规则如下:
1.招生计划中的“A类”:考生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我校合格分数线,我校在收到高考报名所在地省级招办的新生录取名单或高考录取投档单后,即予以录取。
2.招生计划中的“ 类”:考生统一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65%,高考志愿填报我校并经省级招办投档至我校后予以录取。
3.招生计划中的“C类”:考生统一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高考志愿填报我校并经省级招办投档至我校后予以录取。
对于合并本科批次和高考改革试点的省份,按照各省份相关规定执行。
(三)考生必须参加各项目的全国统测,且成绩达到我校划定的低控制线。
(四)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招生办公室将报学校本科招生领导小组审批后,其名单经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考试院和学校“三级”审核公示。如审核不通过者,我校将不予录取。
答案来源于:2021年上海电力大学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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