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自主测试安排在学校标准化考场内进行,全程屏蔽通讯信号,全程录像录音,并刻盘保存备查。
2.专家名单及专家组的配对将于测试当天随机抽签确定。
3.学校纪委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学校春季考试招生各个环节。预录取名单和候补名单将由学校招生领导小组讨论通过并公示。
4.我校春季考试招生全程接受本校纪委监察处监督。举报电话:021-38223140。
5.防疫提示
(1)所有考生在考前14天期间,每日进行体温测量并完整、如实填写《体温测量登记表》,并签名承诺。考生在考前14天有离沪情况或有发热(体温超过37.3℃)、咳嗽、呼吸不畅等症状须提供来校前7天内(含7天)在上海检测机构出具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当日测量体温超过37.3℃且未按我校疫情防控须知提供相应材料、无法提供相应检测阴性报告等情况的考生,不得入校参加考试,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自己负责,学校不安排补考。
(2)所有考生须全程佩戴口罩,进入学校须自觉接受体温检测。进入学校前出示本人的“随申码”(需为绿色)、《春考自主测试信息确认单》、身份证、填写完整的《体温测量登记表》及相应核酸检测阴性报告。以上材料不齐或未按照防疫要求提供相应检测阴性报告的考生不予进校。送考家长及其他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学校,不得在学校门口聚集。考生进入我校后须沿固定路线进入考场所在区域。考试结束后,沿原路线即刻离开学校,不得进入非考场区域或在校内逗留。
(3)学校提前14天对考试工作人员进行每日体温测量、记录和健康状况监测,考前3天内有发热症状的不得参与测试工作。测试当日,工作人员均须接受体温测量,凭有效身份证件和当日更新的“随申码”绿码进入考点。
(4)考试过程中,如出现不适症状应及时报告工作人员,按照我校防控应急预案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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