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21年3月22日至4月5日,学院组织专家对考生申请材料进行书面评审,根据考生的书面材料评审成绩[书面材料评审成绩=学业水平考试折算成绩×80%+中学阶段综合表现评分×20%]从高到低,按不超过招生计划数5倍的比例,确定通过书面评审获得我校三位一体综合素质测试资格的考生名单,后一名折算成绩相同者一并入围,如报名人数不足招生计划数的5倍,则全部考生入围综合素质测试环节。
2.4月5日起考生可登录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招生网及报名系统查询书面评审结果。
答案来源于:2021年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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