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人文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国际文化交流学院的各专业和商学院体育经营管理专业本次可接收校外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法学院、外国语学院、数学学院、信息管理与工程学院已主要从夏令营中选拔和接收校外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部分专业本次仍将接受少量校外应届本科毕业生的申请,接收专业以我校研究生招生管理信息系统公布为准,请仔细阅读相关学院的夏令营公告,慎重决定报考志愿。
2.公共经济与管理学院、法学院、信息管理与工程学院、会计学院可招收具有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者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直博生”),接收专业详见下表。申请“直博生”者在招生系统中填写报名信息时,须勾选“申请直接攻博”。
学院名称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公共经济与管理学院 |
020201 |
国民经济学 |
020203 |
财政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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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2Z3 |
房地产经济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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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2Z5 |
税收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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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2Z6 |
投资经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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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 |
030103 |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
030105 |
民商法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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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107 |
经济法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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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108 |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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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109 |
国际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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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管理与工程学院 |
120100 |
管理科学与工程 |
1201Z1 |
电子商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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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Z4 |
金融信息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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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学院 |
120201 |
会计学 |
1202Z1 |
财务管理 |
3.经济学院、城市与区域科学学院(财经研究所)、金融学院、商学院(除体育经营管理专业外)、统计与管理学院、交叉科学学院和会计学院等因已在夏令营中完成了校外推荐免试生的选拔和接收工作,本次将不再接受校外应届本科毕业生的申请。
4.申请人必须保证提交的申请表和其他全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我校将在复试结束后对拟录取的免试攻读研究生名单进行公示,如果申请人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我校将取消申请人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资格。
5.我校将根据《上海财经大学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上财行规﹝2019﹞25号)组织外校推荐免试的接收工作,请申请人认真阅读相关规定。如本办法的有关内容与教育主管部门日后下发文件不一致的,以教育主管部门下发文件为准,我办将及时公告变化内容,请申请人予以密切关注。
上海财经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0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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