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计划
2021年我校拟招收高水平艺术团11人,具体招生计划如下:
招收类别 |
招收项目 |
拟录取人数 |
民乐 |
二胡 |
0-2 |
竹笛 |
0-1 |
|
扬琴 |
0-1 |
|
中阮(大阮) |
0-2 |
|
柳琴 |
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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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击乐(民族打击乐或西洋打击乐) |
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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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提琴(低音提琴) |
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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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乐 |
男高 |
0-1 |
女高 |
0-1 |
|
合计 |
11 |
(二)选拔规则
我校根据艺术专长测试和文化测试成绩折算综合成绩(艺术成绩占70%,文化成绩占30%)。根据上述招生计划,按不超过招生计划的2倍择优选拔确定高水平艺术团公示合格名单,并报教育部和学生所在省(市、区)教育考试院等公示;通过后,我校按照教育部《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校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给予公示合格考生相关录取优惠政策。
(三)录取优惠政策
我校高水平艺术团公示合格考生需参加高考,高考成绩需满足如下要求:
1.尚未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区、市):不低于我校在生源省(区、市)本科第一批次终模拟投档线下20分(含),且不低于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合并批次省份为相应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所确定的低录取参考控制分数线)。
2.已经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市区:
高考总分 |
省市区 |
高考成绩要求 |
660 |
上海 |
达到相关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上30分(含) |
750 |
浙江、山东、北京、天津、广东、福建、江苏、重庆、河北、湖北、湖南、辽宁 |
达到相关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上50分(含) |
900 |
海南 |
达到相关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上100分(含) |
另高考综合改革的省(区、市)考生选考科目需满足填报专业的科目要求。
(四)志愿填报要求
高水平艺术团公示合格考生在高考填报志愿时需按相应省(区、市)招生考试机构等的要求进行志愿填报,达到我校公示的录取优惠政策后,我校即予录取。
答案来源于:2021年上海财经大学高水平艺术团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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