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齐全的高中应届毕业生,采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与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相结合的办法录取。
(1)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7门科目)以市教育考试院组织的考试成绩为准。折算办法:合格=100分,不合格=50分;
(2)职业适应性测试内容包括文化基础、职业与心智、专业通识基础共三个方面,满分300分,考试时间100分钟;
(3)艺术类专业校考包括素描、色彩两门课程,每门满分50分,每门考试时间120分钟。
录取时,按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依据合成总分从高到低排序,按招生计划择优录取。合成总分的计算方式如下:
非艺术类考生:合成总分=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折算分+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合成总分相同的情况下按照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排序,如果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也相同,再依次按照职业适应性测试包含的三个模块(文化基础、专业通识基础、职业与心智)的成绩排序,参考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择优录取。征求志愿录取规则同上。
艺术类考生:合成总分=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折算分×25%+艺术校考总成绩,合成总分相同的情况下按艺术校考总成绩排序,如果艺术校考总成绩也相同,再依次按照素描、色彩的成绩排序,参考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择优录取。征求志愿阶段,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必须具备第一志愿院校的艺术类校考成绩,否则不予录取,艺术类校考成绩按照单科满分50分折算,录取规则同上。
2.对中等职业教育的公共基础课程语文、数学、英语3门科目合格性考试成绩齐全的中等职业学校(含中专、职校和技校)应届毕业生,采用文化素质测试成绩与职业技能测试成绩相结合的办法录取。
(1)文化素质测试使用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业水平公共基础课语文、数学、英语3门科目的合格性考试成绩,每门满分50分,共计150分,以市教育考试院组织的考试成绩为准,其中“合格”计50分,“不合格”但参加学校组织的补考(学校补考成绩提供时间为2021年3月5日之前)“合格”计45分,“不合格”且参加学校组织的补考仍“不合格”或未参加补考计25分;
(2)职业技能测试为素质技能测试(统一命题)或校考。素质技能测试包括信息科技、法律道德、时事政治、心智礼仪、团队管理、生涯规划六个方面的内容,满分100分,考试时间60分钟;艺术类专业校考包括素描、色彩两门课程,每门满分50分,每门考试时间120分钟。
录取时,按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依据合成总分从高到低排序,按招生计划择优录取。合成总分的计算方式如下:
非艺术类考生:合成总分=文化素质测试成绩折算分+素质技能测试成绩。合成总分相同的情况下按素质技能测试成绩排序,如果素质技能测试成绩也相同,再依次按照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中语文、数学、英语的成绩排序,无学业水平等级性考成绩的科目按照零分计,如果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三门成绩也相同,再依次按照素质技能测试包含的六个模块(信息科技、法律道德、时事政治、心智礼仪、团队管理、生涯规划)的成绩排序,参考考生的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成绩、专业技能学习成果记录等综合素质评价信息,择优录取。征求志愿考生录取规则同上。
艺术类考生:合成总分=文化素质测试成绩折算分+艺术校考总成绩。合成总分相同的情况下按艺术校考总成绩排序,如果艺术校考总成绩也相同,再依次按照素描、色彩的成绩排序,参考考生的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成绩、专业技能学习成果记录等综合素质评价信息,择优录取。征求志愿阶段,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必须具备第一志愿院校的艺术类校考成绩,否则不予录取,艺术类校考成绩按照单科满分50分折算,录取规则同上。
3.高中往届毕业生及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不全的高中应届毕业生,采用统一入学测试成绩与职业技能测试成绩相结合的办法录取。
(1)统一入学测试包括艺术人文、数学基础、生活英语、科学常识4个方面的内容,满分150分,考试时间90分钟;
(2)职业技能测试为统一命题的素质技能测试,包括信息科技、法律道德、时事政治、心智礼仪、团队管理、生涯规划6个方面的内容,满分100分,考试时间60分钟。
录取时,按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依据合成总分从高到低排序,按招生计划择优录取。
合成总分=入学测试成绩+素质能测试成绩。
合成总分相同的情况下按素质技能测试成绩、入学测试成绩排序,参考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择优录取。征求志愿录取规则同上。
4.本市内地新疆、西藏中职班应届毕业生,采用统一入学测试成绩与职业技能测试成绩相结合的办法录取。
该类考生名单由市教委锁定,计划单列,单独录取。
(1)统一入学测试包括艺术人文、数学基础、生活英语、科学常识4个方面的内容,满分150分,考试时间90分钟;
(2)职业技能测试为统一命题的素质技能测试,包括信息科技、法律道德、时事政治、心智礼仪、团队管理、生涯规划6个方面的内容,满分100分,考试时间60分钟。
录取时,按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依据合成总分从高到低排序,按招生计划择优录取。
合成总分=入学测试成绩+素质技能测试成绩。
合成总分相同的情况下按素质技能测试成绩、入学测试成绩排序,参考考生的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成绩、专业技能学习成果记录等综合素质评价信息,择优录取。征求志愿录取规则同上。
5.所有报考本校的考生如有任何科目缺考或零分成绩者,不予录取。本校艺术类专业与非艺术类专业不可兼报。
答案来源于:2021年上海出版印刷高等专科学校自主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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