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要严格按照《关于做好2021年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报到工作的通知》(粤招办普[2021]35号)及《韶关学院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细则(试行)》(韶学院〔2017〕190号)的有关要求,加强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制,以高度的责任感做好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
各二级学院成立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小组,全面负责本学院新生入学资格复查的具体工作,由学院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学生工作的院领导任副组长,学工部人员、教学秘书、新生班主任等任成员组成。实行审核人员(一人审查,一人复核)、副组长和组长“三级审签”工作机制,做好过程记录及有关资料的存档。
各二级学院根据上级部门文件和学校要求,制定本学院《2021级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实施方案》,加强监督管理,严肃责任追究,并将本单位工作组名单、工作组成员职责分工、本单位实施细则等相关纸质盖章版材料于9月24日(星期五)前交至教务处学籍管理科(行政楼401)。
学校建立监督检查、责任追究、信访举报工作机制,对可能发生的冒名顶替、替考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强监督。坚持“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建立考试招生和学籍学历管理审核责任终身追究制度。对冒名顶替、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滥用职权、失职失责等情形,一经查实,将依规依纪严肃追究有关人员和单位责任人责任。
2021年韶关学院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规范有序做好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