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第三章第三节,以特殊招生形式录取的学生,国家有相关规定或者录取前与学校有明确约定的,不得转专业。综合评价招生属于特殊招生形式,因此入学后不再进行专业调整。
答案来源于:2021年山东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综合评价招生政策解读
2021年山东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综合评价被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还可以参加后续招生录取吗?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