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信息公示制度
学校实行信息公示制度,在网站上设专栏公布推荐办法、拟推荐名单、咨询申诉渠道等。拟推荐名单公示期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作出说明,并对变动部分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
(二)回避制度
推免相关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报名参加学校推免招生的应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推免招生的要主动报备。相关学生申请推免资格时也应主动向学校报备声明。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的推免相关工作人员,学校将依规依纪严肃处理;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且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的学生,学校将取消其推免资格。
(三)责任追究制度
推免生遴选工作中,若有单位或工作人员徇私舞弊,违规操作,经相关部门查实后,依规依纪依法,按照教育部和学校招生工作中的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对在推免工作中管理松懈、把关不严,未能尽到审核责任的部门或二级学院,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并核减所涉及二级学院的下一年度推免生名额。推免工作人员需签署保密协议,推免工作各环节均禁止学生参与。对在申请推免生过程中弄虚作假等违规违纪学生,一经查实,即取消其推免生资格,并报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按规定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视情节暂停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1至3年,并按学生管理规定严肃处理。
(四)复议制度
学校将按照申诉、调查、复核、回复的程序,畅通学生申诉渠道,规范实施学校复议制度。学生如对综合测评排名、专业成绩排名、推荐资格名单、拟推荐名单等有异议,可向研究生处申诉;在推荐工作中如发现工作人员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情况,可直接向学校纪检监察部门举报,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申诉电话:0531-86522235举报电话:0531-86522332
2021年山东艺术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研究生日前结束。按照上述时间节点和《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推荐办法(修订版)》相关工作程序及要求,学校推免工作具体时间安排如下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