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教育部和山东省教育厅的要求,实行由学校负责的体制,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择优录取”的原则。
2.学校划定各专业录取资格线,低于资格线的考生不予录取,各类别各专业根据招生计划,分专业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3.我校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计划在招生类别和专业间灵活调剂使用,优先满足考生志愿。
4.预录取后,学校将预录取名单在学校官网公示3日,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答案来源于:2021年山东外国语职业学院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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