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对象
单独招生:面向我省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和往届高中阶段学校毕业生(含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农民、在岗职工等)开展。
综合评价招生:面向我省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开展。
(二)思想政治品德和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均按照《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三)各专业招收学生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四)免试条件
在校期间参加全国及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中等职业学校的应届毕业生,或具有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且获得县级以上劳动模范(含同等荣誉)称号并具有中等职业教育学历的在职在岗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