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做好招生宣传工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级招生考试机构和高中学校要主动做好高考综合改革政策的宣传解读,组织开展系统培训,确保政策解读内容准确、及时有效。
各高校要做好招生章程编制工作,并于5月6日前将本校招生章程上传至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gaokao.***.cn)“阳光高考”招生信息发布及管理平台,经省教育厅集中核定后在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省教育厅网站和本校网站上分别发布。民办高校(含独立学院)发布的2021年招生简章和广告,应于10月31日前报省教育厅备案(将加盖学校公章的招生简章和招生广告邮寄至济南市市中区站前路9号山东省政务服务中心三楼B07省教育厅窗口)。
(二)强化招生信息公开公示。严格落实招生信息“十公开”,及时公开招生政策、招生资格、招生章程、招生计划、考生资格、录取程序、录取结果、咨询及申诉渠道、重大事件违规处理结果、录取新生复查结果等信息。强化特殊类型招生和高考加分考生的公示。加强对高校强基计划、保送生、艺术体育类专业、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等特殊类型考生及享受加分照顾政策考生的资格和录取要求的公示。所有申请享受高考加分的考生,均须就其对应的加分项目向县(市、区)招生办公室进行申报,各市招生考试机构要制定具体办法,会同公安、退役军人事务、侨务、民政、统战等部门联合审查考生户籍等特征信息。
答案来源于:2021年山东省普通高校招生工作通知
2021年山东省普通高校深入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