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书法临摹
(1)忠实于原帖的技法与风格特征,按试题提供的字数、排序进行临摹,不得擅自更改。
(2)试卷采用竖式形式,分上下两部分。楷书临摹在上半部分,隶书临摹在下半部分。
(3)不得在答卷区域落款、钤印。可折叠格线但不得画界格。除给定内容外,不得有其它任何标记。
2、书法创作
(1)按试题规定的文字内容答题,不得增加、减少或更改文字内容,有繁体的字须使用繁体,不得书写标点符号。
(2)试卷采用竖式形式,分上下两部分,第一首在上半部分,第二首在下半部分。每一部分自上到下,从右到左书写。
(3)按试题给定内容落款,不得在答卷区域钤印。可折叠格线但不得画界格。除给定内容外,不得有其它任何标记。
8∶30—10∶30 书法临摹
14∶00—16∶00 书法创作
以上说明仅适用于我省2021年书法类专业统一考试。
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2020年11月5日
2021年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书法类专业统一考试要求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