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换城市: 广东 其它

已解决问题

2021年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夏季高考)录取工作规定

2021年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夏季高考)工作实施办法录取工作规定
技校网 更新时间:2021-06-17 21:38:00 解决时间:2021-03-01 18:38

满意答案

九、录取工作规定

(一)录取工作在教育部和省招生考试委员会的领导下进行,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具体组织实施,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方式。

录取工作坚持依据成绩,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高校要严格执行和落实《招生章程》确定的各项规则和承诺,录取过程中不得随意更改。

2021年继续实行网上填报志愿,考生应根据体检结论、报考类别、层次、选考科目,结合成绩,参照《填报志愿指南》中招生专业计划或网上公布的缺额计划、高校《招生章程》进行志愿填报。各市、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高中学校要做好考生填报志愿的组织、宣传和指导工作,向考生提供场地、设备、上网条件及其他必要帮助,进一步加强对考生填报志愿的服务,指导考生在全面掌握信息、综合平衡的基础上合理填报志愿。志愿必须由考生本人亲自填报,学校和教师不得代填代报,更不得擅自修改。

(二)高校招生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

实行平行志愿的批次,在总成绩达到相应分数线的考生中,有关高校一般可根据本校生源情况、计划情况及模拟投档线,以不低于招生计划数1∶1的比例,自主确定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体检符合要求、总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并符合高校调档要求的考生,除正常原因(教育部或本校招生章程有具体规定的)退档外,原则上不允许退档。各类各批次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的专业,考生成绩相同时,依次按语文数学总成绩、语文或数学单科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等级考试选考科目单科高成绩、等级考试选考科目单科次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投档;如仍相同,比较考生志愿顺序,顺序在前者优先投档,志愿顺序相同则全部投档。

对不实行平行志愿的批次,在总成绩达到相应分数线的考生中,高校一般可在本校招生计划数的120%以内(或按有关上级主管部门规定的比例)确定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体检符合要求、高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并符合高校调档要求的考生,是否录取以及录取的专业由高校自行确定,并负责对已投档但未被录取考生的退档原因作出解释以及对其他遗留问题进行处理。

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根据投档规则向高校投放考生电子档案,并监督高校执行国家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情况,纠正违反国家招生政策的行为。

(三)高校录取新生要按照规定程序,按时完成调档、阅档、审核、预录、退档等各环节工作,保证考生电子档案的正常流转和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对超过规定时间未按要求完成相关环节工作的高校,经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主动沟通无效后,可根据所发出的考生电子档案并按有关高校招生计划数及录取规则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设置考生电子档案为预录取状态,同时书面通知有关高校,并将情况上报教育部。

(四)除军事、国防和公共安全等部分特殊院校(专业)外,高校不得规定男女生录取比例,不得对报考非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的考生作统考外语语种限制,不得在国家招生政策规定外作其他限制。对肢体残疾、生活能够自理、能够完成所报专业学习,且高考成绩达到要求的考生,高校不能仅因其残疾而不予录取。

(五)根据教育部等四部门《关于加快发展残疾人职业教育的若干意见》(教职成〔2018〕5号)精神,对于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残疾人以及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残疾人,经省教育厅核实资格、高等职业院校考核公示,并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后,可由高等职业院校免试录取,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办理录取手续。

(六)高校对生源计划的调整一律使用“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来源计划网上管理系统”在网上进行。

(七)下列考生在录取时可以享受在其文化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分数投档照顾:

1.烈士子女,可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2.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可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3.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可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4.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含台湾户籍)考生,可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八)同一考生若符合上述多项增加分数要求投档条件的,只能取其中高一项分值加分,不可重复计算。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均不得用于高校不安排分省招生计划的艺术类专业、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高校专项计划等招生项目。

各报名点及相关单位要加强对享受分数照顾考生的资格审查工作,认真审验各种证明材料。

(九)下列考生参加统考录取并达到有关高校投档线的,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高校应优先录取。

1.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残疾人民警察。

2.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军人的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

3.驻国家确定的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以上岛屿工作累计满20年军人的子女,在国家确定的四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或者解放军总部划定的特类岛屿工作累计满10年军人的子女,在飞或停飞不满1年或达到飞行高年限空勤军人的子女,从事舰艇工作满20年军人的子女,在航天和涉核岗位工作累计满15年军人的子女。

4.经共青团中央青年志愿者守信联合激励系统认定,获得5A级青年志愿者的。

(十)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报考高校,按照公安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公政治〔2018〕27号)有关规定执行。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报考高校,按照应急管理部、教育部《关于做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应急〔2019〕37号)有关规定执行。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警察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人民警察子女报考高校,按照司法部、教育部《关于参照公安机关实行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警察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人民警察子女教育优待的通知》(司办通〔2020〕32号)有关规定执行。

(十一)加强对录取场所的管理,净化招生环境。根据教育部要求,录取场所实行封闭管理。在录取期间,除招生部门有关人员外,其他人员不得进入录取场所。要做好录取场所的疫情防控,保障工作人员身体健康。

(十二)高校须将拟录取考生名单(包括统考、保送、单独考试拟录取的考生等)标注录取类型后,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核准,并通过“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来源计划网上管理系统”增补或调整相应计划。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核准后形成录取考生数据库,并据此打印相应录取考生名册;民办高校已录取考生还须打印《录取考生信息确认表》,并加盖省招生考试委员会普通高校录取专用章,作为考生被录取的依据。批次录取结束后,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应及时将相关录取考生名册(民办高校还附有《录取考生信息确认表》)寄送有关高校。

高校根据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核准备案的录取考生名册填写录取通知书,由校长签发录取通知书,加盖本校公章,并负责将其连同有关入学报到须知、资助政策办法等相关材料(民办高校还须附带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出具的《录取考生信息确认表》)一并直接寄送被录取考生。

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和高校应及时向考生提供录取信息查询,提供咨询及申诉渠道。考生可通过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和高校提供的途径查询和确认本人的录取结果。

(十三)对属于考生个人的信息及录取过程中需要保密的有关事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向他人提供或向社会公开,严禁非法传播、出售。

(十四)根据教育部规定,录取工作结束后,所有高校的本科层次招生不再进行补录或换录。

(十五)由于网络传输等其他因素造成的招生遗留问题,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和高校通过协商妥善解决。

答案来源于:2021年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夏季高考)工作实施办法

  技校网数据中心 2021-03-01 18:38

类似问题答案

2021年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夏季高考)录取工作规定
九、录取工作规定(一)录取工作在教育部和省招生考试委员会的领导下进行,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具体组织实施,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方式。录取工作坚持依据成绩,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高校要严格执行和落实《招生章程》确定的各项规则和承诺,录取过程中不得随意更改。2021年继续实行网上填报志愿,考生应根据体检结论、报考类别、层次、选考科目,结合成绩,参照《(阅读详细内容)
2021年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夏季高考)对违反规定行为的处理
十一、对违反规定行为的处理(一)考生、考试工作人员、社会其他人员在高校招生考试中的各种违规行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确定的程序和规定严肃处理。对违规参加高校招生考试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阅读详细内容)
2021年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夏季高考)其他破坏招生工作的行为
10.其他破坏招生工作的行为。有上述行为之一的社会其他人员,建议其所在单位或其上级主管部门参照本条处理。答案来源于:2021年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夏季高考)工作实施办法(阅读详细内容)
2021年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夏季高考)高校招生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
(二)高校招生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实行平行志愿的批次,在总成绩达到相应分数线的考生中,有关高校一般可根据本校生源情况、计划情况及模拟投档线,以不低于招生计划数1∶1的比例,自主确定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体检符合要求、总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并符合高校调档要求的考生,除正常原因(教育部或本校招生章程有具体规定的)退档(阅读详细内容)
2021年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夏季高考)录取批次设置、分数线划定及志愿设置
八、录取批次设置、分数线划定及志愿设置高考招生类别分普通类、艺术类、体育类三类,按类分批次依次进行录取。考生填报志愿须符合高校招生类别和专业(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各类别批次被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后续志愿的填报和录取。(一)普通类。普通类分为提前批、特殊类型批和常规批三个录取批次。根据考生高考总成绩,按照普通类本科招生计划数的1:1.2划定普通类一段线;按照普(阅读详细内容)
2021年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夏季高考)思想政治品德考核
三、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主要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考生所在学校或单位应对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品德做出全面鉴定,没有就读学校或工作单位的由所在乡镇、街道办事处做出相应鉴定。对受过刑事处罚、治安管理行政处罚或违纪处分的考生,相关部门要提供所犯错误的事实、处理意见和本人对错误的认识及改正错误的现实表现等详实材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考生应在网上报名时如(阅读详细内容)
2021年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夏季高考)信息公开公示
十二、信息公开公示(一)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应及时公布有关招生政策、招生计划、考生咨询及申诉渠道、重大违规事件及处理结果、考生高考成绩、专业成绩和录取结果的查询办法、有关分数线、文化、专业及综合成绩一分一段表、填报志愿和录取时间安排、缺额招生计划、我省享受照顾政策的类别及具有相应资格的考生名单,以及其他教育部规定的合格考生名单等。市、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和高(阅读详细内容)
2021年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夏季高考)新生入学报到和复查
十、新生入学报到和复查根据山东省公安厅等部门《关于调整驻鲁普通高等学校录取省内新生户口迁移政策的通知》(鲁公通〔2017〕109号)要求,驻鲁普通高校录取的省内新生可自愿选择将户口迁至学校所在地。被外省高校录取的我省新生,可根据国家及有关省政策选择是否办理户籍迁移。考生凭录取通知书、本人常住人口登记卡、居民身份证到有关部门办理户籍、党团关系迁移等,并携带中学(阅读详细内容)

相关阅读

最新文章
相关学校
招生信息与资讯
技校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