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按照教育部和山东省教育厅的要求,本着公平、公正、透明原则,择优录取。
(二)按照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分别划定低录取资格线。对于录取线上的考生,遵循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按照考生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三)参加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均可兼报3个专业志愿,设“专业是否服从调剂”。若服从调剂志愿选择“是”,而所报3个专业都无法录取,且考生成绩在低录取资格线以上,会将其调剂到计划未满专业;若服从调剂志愿选择“否”,而所报3个志愿都无法录取,无论考生成绩为多少,均会被退档,不予录取。报考多个专业的考生,按所报第一个专业参加学校考试。
1.单独招生的药学、康复治疗技术、口腔医学技术专业,仅限已通过山东省2021年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的中等职业学校“医药类”和“护理类”毕业生报考。
2.为山东广拼多电子商务有限责任公司订单培养的单独招生电子商务专业,仅限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农民、在岗职工等往届高中阶段学校毕业生报考。
(四)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计划可在招生类别和专业间调剂使用,未完成的招生计划转入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含春季高考和夏季高考)录取时使用。
(五)学校根据考生考试成绩和录取规则提出拟录取名单,报学校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在学校招生信息网进行公示。
(六)公示无异议,学校于3月21日前将拟录取名单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批并办理录取手续后,公布正式录取名单,发放录取通知书。
(七)凡被学校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山东省2021年春季、夏季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及录取。
2021年山东胜利职业学院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录取规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