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从具备下列条件的学生中择优遴选推免生:
1、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
2、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3、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
4、诚实守信,品行优良,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无任何违法违纪及受处分记录。
5、德育成绩列本年级同专业学生数前60%以内。
6、学期没有不及格课程(不含任选课)。
7、大学英语国家六级考试426分(非英语语种60分)以上或国家四级考试497分(非英语语种70分)以上。
8、课程成绩按首次成绩计算,前6学期学业成绩列本年级同专业学生人数的前25%(任选课成绩、外出交流成绩不参与计算)。如符合推荐条件的学生数少于规定人数,比例可适当放宽,但需经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同意。
9、根据学校文件精神,经学院研究决定,在符合前7款规定的基本条件要求的学生中,章益卓越人才班、应用心理学专业和心理学专业分别根据学生学业成绩排名按所分配名额,根据85%学业成绩+15%科研成绩来确定推免名单,提出推荐意见。
10、符合《山东师范大学关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山东师大校字〔2018〕155号)第十一条第1至6款规定的条件,前6学期学业成绩列本年级同专业学生人数的前50%,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届毕业生,可以申请特别推免:
(1)以山东师范大学为第一作者单位并以第一作者在《山东师范大学科研成果、项目及获奖等级认定办法(试行)》中所规定的C级以上期刊发表专业学术论文。
(2)参加高水平国家级学科竞赛,获得第二奖励等级以上者(第一奖励等级前两位,第二奖励等级首位)。
11、特别推免程序按照以下流程进行
(1)学生本人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
(2)三名以上本校本专业教授联名推荐;
(3)学院审核同意,并在学院网站及布告栏同时公示学生申请理由和教授推荐意见。
2021年山东师范大学心理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研究生推免生工作程序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