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对象
1.山东省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专科毕业生。
2.具有山东省户籍的退役大学生士兵。
(二)报考条件
考生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遵守我国法律法规。
2.身体健康。
3.专科学习期间无记过及以上纪律处分,或专科学习期间受到记过或留校察看纪律处分,但报考前已解除处分的。
4.2021年8月底前取得普通专科毕业证书。
5.应届专科毕业生通过毕业高校的综合素质测评获得学校推荐资格的,或通过报考我校专业综合能力测试获得考生自荐资格的;应届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考生(经省级以上扶贫机构认定的);应往届退役大学生士兵(指专科在校生或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后退役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