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按照公平、公开、公正原则,在计划总限额内依据考生网上考试成绩,采取“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录取原则择优录取。另外,凡被单独招生或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春季、夏季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及录取。
(一)单独招生。学校按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分专业划定录取资格线,低于资格线的考生不予录取。录取资格线以上的考生,按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未录满的专业计划调整至考生充足的专业执行。若考生综合成绩相同,则依次按照专业基础知识成绩、文化基础知识考试成绩择优录取。
(二)综合评价招生。学校按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分专业划定录取资格线,低于资格线的考生不予录取。录取资格线以上的考生,按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未录满的专业计划调整至考生充足的专业执行。若考生综合成绩相同,则依次按照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成绩择优录取,如仍出现同分情况,则依据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单科成绩,按照数学、物理、英语、语文、化学、生物、思想政治、历史、地理、信息技术的科目顺序择优录取。
凡被单独招生或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2021年春季、夏季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及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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